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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学习应知应会知​识
2017-03-02 11:10  

党员干部学习应知应会知识之“党章党规”


1.党的性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

实现共产主义。

3.党的行动指南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4.两个“一百年目标”

到建党一百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建国一百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

5.党的基本路线

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6.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7.党的思想路线

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8.党的工作路线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9.党的最大政治优势

密切联系群众。

10.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

脱离群众。

11.党的根本组织原则

民主集中制。

12.党的三大历史任务

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

13.党员宣誓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14.党员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15.党员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16.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

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

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

17.党的三大作风

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和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自我批评的作风。

18.四个服从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19.两个务必

务必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20.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的四项基本要求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制。

21.“三重一大”内容

“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党的第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纪律方面提出的四条要求的第二条纪律要求明确: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2.两个责任

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23.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王岐山在2015年9月底到福建调研时强调,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24.最新的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内容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

(1)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2)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3)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4)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25.最新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内容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

(1)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2)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3)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4)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26.两项法规

“两项法规”是2015年10月中共中央颁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27.党的纪律处分种类

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28.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的五项原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规定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

(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

(三)实事求是;

(四)民主集中制;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29.六大纪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提出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

30.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规定以下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31.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规定以下情形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

(二)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三)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32.党员犯罪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情形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规定以下情形党员犯罪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33.问责的主要对象

一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二是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34.问责的三个责任

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35.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

一是检查,二是通报,三是改组。

36.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

一是通报,二是诫勉,三是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四是纪律处分。上述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37.党内监督的任务

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38.党内监督的8个主要内容

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情况。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原则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

39.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

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40.四类监督主体

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党委(党组)的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41.党内监督目标

一是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

二是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42.应当追究党的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的行为

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

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

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行为。

43.党的各级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职责

一是领导党内监督工作,明确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在党内监督方面的任务和要求;

二是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关于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决议、决定的措施,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三是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监督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是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

44.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明确要求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出12个方面: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45.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点和关键

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

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46.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

坚定理想信念。

47.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应做到“四服从、三看齐、三不准”

四服从: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四服从”的核心)。

三看齐: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三不准: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任何党组织和任何党员都不准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不准先斩后奏;更不准口是心非、阳奉阴违。

48.严明政治纪律“十二个不准”

党员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

49.党的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

政治纪律。它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

50.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

51.重大问题决策的原则

凡属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不允许用其他形式取代党委及其常委会(或党组)的领导。

52.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

53.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

批评和自我批评。

54.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党员干部学习应知应会知识之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55.中国梦的内容和本质

习近平总书记把中国梦定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梦想”。其本质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56.实现中国梦三个关键路径

习近平同志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必须弘扬中国精神,必须凝聚中国力量。

57.四风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58.三严三实

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59.“三严三实”的聚焦点

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60.党员干部“四有”

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61.好干部20字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6月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62.四个全面

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12月在江苏调研时首次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63.“三不腐”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要建立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64.七个有之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指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七个有之”:

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

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

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

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

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

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

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有之。

65.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党员干部“五个必须”和“五个决不允许”:

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

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66.四个铁一般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对党员干部队伍提出了“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标准。

67.四个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1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68.两个没有变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

69.四个足够自信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全党同志对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正能量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要有足够自信。

70.三个更大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重要讲话中指出,“管党治党不仅关系党的前途命运,而且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气力、更大的勇气抓紧抓好。”

71.压倒性态势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重要讲话中提出,“经过全党共同努力,党的各级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明显增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坚决落实,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

72.四个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重要讲话中提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得到了“四个统一”的重要启示:一是要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向着理想信念高标准努力,同时要以党的纪律为尺子,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是要坚持抓惩治和抓责任相统一,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执纪必严,同时要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三是要坚持查找问题和深化改革相统一,从问题入手,抽丝剥茧,查找根源,深化改革,破立并举,确保公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四是要坚持选人用人和严格管理相统一,既把德才兼备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又加强管理监督,形成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好局面。

73.两个决不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

74.贵在有恒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讲话时强调,“强化党内监督,重在日常、贵在有恒。”

75.改革方向、出发点和落脚点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的改革方向、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76.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

77.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78.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要坚持的原则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79.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方针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首次确立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方针。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首次提出和强调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十六字方针”。

80.五大发展理念

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

81.五大任务

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今年经济发展,主要是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包括积极稳妥化解产能过剩、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化解房地产库存、扩大有效供给、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即“三去一降一补”。

82.五大政策支柱

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

宏观政策要稳,就是要为结构性改革营造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要准,就是要准确定位结构性改革方向。微观政策要活,就是要完善市场环境、激发企业活力和消费者潜力。改革政策要实,就是要加大力度推动改革落地。社会政策要托底,就是要守住民生底线。

83.一带一路

“一带一路”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

84.两学一做

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85.“两学一做”总体要求

基础是学,关键在做,实现四个“进一步”,即:

(一)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

(二)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三)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四)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86.“两学一做”对象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

87.“两学一做”的“五个着力”

着力解决5个问题:

(一)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

(二)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

(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

(四)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精神不振的问题;

(五)着力解决一些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

88.“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讲政治、有信念;

讲规矩、有纪律;

讲道德、有品行;

讲奉献、有作为。

89.做人做事的“四条底线”

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

90.道德指哪“四德”

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党员干部学习应知应会知识之

“党的基本知识”

91.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四大考验”

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

92.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四大危险”

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

9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位一体的构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三位一体构成的。

9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内容

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坚持和发展。

95.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

96.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

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97.四个自信

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98.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99.党的建设的主要内容

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

100.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最重要的

就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01.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

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

102.供给侧改革“五大任务”

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

103.“老三篇”文章

《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

104.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方针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105.“三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106.三清

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107.四个亲自

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108.十八大以来,纪律审查重点查处的“三类人”

重点查处以下三类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

109.党的基本组织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110.基层党组织核心任务和基层干部的基本职责

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

111.党内选举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

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在党内选举中,包括选举党组织领导成员和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代表,正式党员(包括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正在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12.三会一课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

113.“三会一课”时间要求

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全年应不少于4次;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每年应组织上2次党课。

114.双重组织生活会

由党的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党委常委(党委)、党组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115.党支部书记职责

(1)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2)检查督促上级决议、指示和党支部决议的贯彻落实。(3)代表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4)组织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支部班子的团结。(5)与支部委员和干部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研究工作。

116.党小组长职责

党小组长主要负责召集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接受党员思想汇报并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督促党员执行党支部的决议,教育培养党的发展对象,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收缴党费。

117.七项组织生活制度

会议制度、党日制度、党课制度、报告工作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党员汇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18.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

(1)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重在指出问题,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逐一进行表决;(5)发展对象对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会议主持人代表党支部对其提出希望和要求。

119.党员交纳党费比例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120.召开党员选举大会到会党员人数

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不得少于五分之四。

121.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

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一项根本性制度,是组织制度最重要的内容。凡属党支部的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和决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措施;听取和审议支委会的工作报告;讨论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选举支委会或补选、增选支委委员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党员的奖惩等问题。

122.支部党员大会基本程序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基本程序是:

(一)主持人报告党员应到人数、实到数、缺席数,说明个别党员缺席的原因,宣布会议是否有效。

(二)围绕会议的中心议题,按预定议事程序进行。每个党员要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展开讨论。需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要提出具体要求。对需要作出决议的议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三)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党员出席、缺席情况,大会的中心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出现的不同意见,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等。会议结束后,记录要归档保存。

123.支部委员会主要内容

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室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党内重大问题的一种主要形式。会议议题依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包括:结合支部实际研究提出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意见和措施;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措施;研究发展党员方面的问题;研究对党员的奖惩;研究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其他重大问题等。

124.支部委员会基本程序

(一)会前准备

(1)确定议题。(2)做好材料准备。(3)开会通知。

(二)会议主要议程

(1)主持人宣布开会和会议议题。(2)充分发扬民主,对议题进行讨论。(3)进行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4)做好记录。

(三)会后工作

(1)向上级党组织或支部党员大会报告。(2)按支部委员会决议认真组织实施。

125.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议议题依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包括:组织党员学习;研究贯彻落实党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党小组分配工作的完成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研究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等。

126.党小组会基本程序

(一)会前准备。

党小组长与支部书记或有关支部委员沟通确定党小组会的时间、内容、召开方法和应注意的事项;将议题及注意事项提前通知党小组成员,让每个党员做好准备。会议内容一般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在近一个时期的具体任务,结合党员实际情况来确定。

(二)会议主要议程。

一是宣布议题。二是展开讨论,统一思想。会上讨论的问题要相对集中。党小组长要掌握好集中讨论的问题,启发、引导党员展开讨论,既要防止漫无边际,又要防止开成“哑巴会”。讨论中如发生意见分歧,党小组长应让大家反复讨论,力求按照党的原则做到思想统一。三是明确任务或形成意见。四是做好会议记录。

(三)会后工作。

党小组长把会议情况及时向支部汇报,党支部要检查党小组会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进。

127.民主评议党员程序

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

128.《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中指出的十二种方法

党委书记要善于当“班长”;要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互通情报”;不懂得和不了解的东西要问下级,不要轻易表示赞成或反对;学会“弹钢琴”;要“抓紧”;胸中有“数”;“安民告示”;“精兵简政”;注意团结那些和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志一道工作;力戒骄傲;划清两种界限。

129.五抓五看

2015年3月,省委书记尤权提出了落实主体责任的“五抓五看”要求:

(1)看有没有抓加强教育;

(2)看有没有抓制度建设;

(3)看有没有抓“一把手”;

(4)看有没有抓查处;

(5)看有没有抓部署、检查、落实。

130.建设新福建要求

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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