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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站点年度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2019-03-25 11:29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闽教便函〔2019〕277号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站点年度信息

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有关高校在我省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站点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站点年度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已在我省设立教学站点的高校。教学站点包括函授教育辅导站、业余教育校外教学点、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开放教育教学点等。

二、报送时间

年度信息报送时间为每年4月1日至15日。

三、报送材料

(一)《福建省高校教学站点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高校与设点单位最新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三)设点单位办学许可证或法人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四)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包括招生情况、教学安排、学生管理等),当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包括专业设置、招生计划等),并附上招生简章。

三、其他事项

(一)各主办高校报送的教学站点为经过我厅备案同意且未撤销的教学站点。材料直接报送我厅职成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二)我厅将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等网络平台上公布各高校合格教学站点名单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晋淞,电话:0591-87091515,电子邮箱:fjzcc@163.com,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62号706室(邮编:350003)。

附件:福建省高校教学站点基本情况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


附件

福建省高校教学站点基本情况表

主办高校(盖章): 高校继续教育负责人:  手机号码: 填报时间:

序号

教学站点类型

设点单位名称

所在地市

地址

教学站点负责人及手机号

站点工作电话

合作协议

起止时间

已招生专业数

在校生数

上年度招生数

本年度是否招生

注:教学站点类型:函授、业余、远程、奥鹏、开放等5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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